十周岁以上男子,在其父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可自行决定希望跟随哪一位家长继续共同生活,这是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明文规定。
其中明确表示,只要子女年满8周岁,法院在进行抚养权判定过程中便应充分予以尊重他们的主观意愿。
尽管如此,根据法律,并非仅仅依据子女的意愿来直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仍需综合评估双方的情况,以作出公正、公平的判断。
因此,子女的选择无疑在判定抚养权归属上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参考价值,但最终抚养权的归属,仍然需要由法庭依据实际情况来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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