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鉴于我国目前的收入多为劳动性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以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为原则,自行申报为例外。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金额的,在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纳税。罗浩律师建议,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在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下,劳动者只有如实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避免信用污点,对自身产生长远影响。
1、领取申报表: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的,领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2份并填写。
2、办理申报:
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
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3、缴纳税款:
(1)当期申报没有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盖章,返还一份给纳税人。
(2)当期申报有税款的,纳税人需缴纳税款,税务机关确认税款缴纳后开具完税凭证予以办结。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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