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家庭带来的孩子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和支持关系的,有继承权。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未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合法继承,有遗嘱的,可以依遗嘱继承遗产。根据法定继承,第一个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享有继承权,可以依法分配遗产。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继子女并不必然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除非双方之间形成了教育、照顾、抚养的关系。而之后即使离婚导致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的,实际继子女也是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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