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患者刘某3个月前,在固原某医院花800元钱打了一针。没想到,因院方在注射环节操作不当,引起刘某左胳膊皮下组织感染,影响其长途货运生意。昨天,患者向院方索要10万元损失,院方则只答应将其治愈,并赔偿2000元。最终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进一步调解。
据刘某讲,去年12月9日,他到固原某医院检查时,被医生确诊患尿道炎,随后为其注射了一针,价格为800元。之后,刘某在外地跑车途中发现注射针孔处出现伤口感染、溃烂流脓现象。于是他到医院复诊,主治医生认定问题不大。但刘伟在固原某某医院检查时,医生却答复:如果不及时医治,就会转化为脊髓炎,有可能造成左臂残疾。为此他又来到固原某医院,院方答应替他治愈,需要2天到医院换一次药,治疗周期为1个月。为此,他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对此次病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院的事故责任,并治愈其皮下组织感染,同时赔偿3个月车辆停运损失9万元及1万元的其它花销。
固原某医院院长解释,当时给患者注射的白介素,主要是提高病人身体免疫力,帮助病情好转。因为在注射时操作不当,引起了患者皮下组织感染。此类感染只要及时治疗,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是医院可以预见的医疗风险。为此,院方已经给患者安排了单人病房,并派专人对其进行医治,同时减免了患者后期医疗费用,还承诺赔付2000元损失。但是,对于刘某提出赔偿10万元损失的要求,医院实难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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