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车主在交强险到期后的一段时间内无需承担任何罚款,但若在此期间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则会被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同时,保险公司不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到期后,车主在一段时间内无需承担任何罚款。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交 强 险 过 期 后 如 何 索 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强险过期后,被保险人可以继续投保,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同时,被保险人还可以要求赔偿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如果被保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续保手续,则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交强险过期后,被保险人应尽快办理续保手续或解除合同,以避免因未购买保险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交强险过期后,车主需尽快办理续保手续或解除合同,以避免法律风险和损失。否则,将被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保险公司不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可以选择继续投保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因此,车主应认真对待交强险的续保或解除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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