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交强险进行缴费之后是不可以进行退款的,按照交强险条款的规定,只有满足一下条件之后,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的车辆是按照合法的程序注销登记的,车主的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证明经过公安局证明进行丢失的。投保人重复投保的,以上这几种是进行退保处理的。在实际中,除了以上四种是不进行退保处理的。
保险合同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保险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出了特别规定,应优先于保险法的一般规定得以适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2、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一、交强险能重复购买吗
人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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