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标准是证据法中的基本问题,又称证明要求,指证明主体为了实现其证明目的,在证据的质和量上应达到的程度,是对证明对象的范围和证明所达到的程度的界定。通俗地说,证明标准就是衡量证据充分、确实与否的标志。
行政案件证据规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包括:取证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收集、获取证据应当遵循的程序、方法和条件;证明规则,为行政诉讼提供证据;补充证据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补充证据;质证规则;认证规则。行政诉讼中,被告即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和法律、法规。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能单独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行政案件具有行政纠纷的全部属性(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与私人当事人之间因行政活动产生的纠纷)。与行政纠纷相比,它只增加了一个程序,即国家司法机关立案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