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需要还彩礼钱吗?夫妻离婚财产清算方法有什么?
时间:2023-11-26 02:27:15 2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夫妻离婚女方需要还彩礼钱吗?

夫妻离婚女方原则上不需要返还彩礼,与谁提出离婚与返还彩礼无关,法律并未规定女方提出离婚就要返还彩礼。

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彩礼。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

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

(1)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2)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三、夫妻离婚财产清算方法有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四、婚内继承的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吗?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经过法定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可以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的原则。

夫妻婚内的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由此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父母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若在继承时,遗嘱有明确规定财产归谁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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