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然后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户口本或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先审核,再出具公证书。最后领取即可。
公证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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