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多久作出处罚决定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第四十七条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违法嫌疑人到案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为两种:
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2.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三、行政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行政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行政处罚一般是针对违法行为作出的,但此时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给予行政制裁。虽然这也是属于处罚的一种,但并不会给行为人留下案底,自然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就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其实也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记录是指录入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的信息。且犯罪信息库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内容。即犯罪记录仅限于刑事处罚,而不适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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