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争议的诉讼程序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当事人需向所在区域的法院递交完整的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其次,接下来在法院接收了起诉状之后,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就此案作出立案与否的决定;
再次,一旦法院接受案件后将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通知当事人缴纳相应的费用;
然后,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当事人需要提交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
最后,当事人只需耐心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法庭调解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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