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即有效,合同成立后是否进行登记或备案,并不是合同效力的判断依据,也不是技术合同成立的条件。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并不是每一个技术合同都要到技术合同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技术转让合同怎样写
写技术转让合同时应注意:
1、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级计划,不属于计划的项目;
2、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地区和保密的起止时间以及技术秘密泄露的责任;
3、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区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4、如果合同是通过中介机构签订的,中介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双方约定的定金、财产抵押和担保的,应将定金、财产抵押和担保程序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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