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签字有效吗,还是要按手印
欠条签字有效,欠条上不一定要按手印才有效。以下因素也影响欠条效力:
1.标题写明“欠条”。
2.写明欠款原由,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
3.写清欠款人的全名及身份证号码,欠款人最好摁手印。
4.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
5.写清楚出借的方式。
6.欠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最好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8.“立此为据”作为欠条正文的收尾。
二、欠条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欠条属于民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纠纷法院管辖权
欠条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案件,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谓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的一方,就是说本人所在地是履行地。可以在本人所在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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