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拿到车款,以及这个车的交易证明,其他的就根本不必担心。
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给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复函具体内容如下:“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原车主,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就已经签订车辆转让协议,把车交付给了买方。车辆交付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你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需要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在卖车过程中,没有违法行政管理法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卖车没过户的风险
1、车辆没有过户万一卖出的车出了重大事故,而买车者没有能力赔偿时,就要由原来车主来买单了;
2、还有违章等如果没有处理,对原车主都有影响;
3、万一车辆被心思不轨的人开去干违法的事,会给原车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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