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山西省质监局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政策,今后,全省消费者向相关部门检举揭发加工地沟油、使用瘦肉精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时,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
根据举报涉及范围、情节轻重、影响程度,举报的食品安全隐患分为特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四种级别,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又将举报分为一级到四级四个举报等级。对于举报人员,将分别给予0.2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奖金由查处地政府财政部门发放。
具体奖励范围
举报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举报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举报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水产等动物产品中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举报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以及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
举报生产经营过期、变质、混有异物、掺杂掺假伪劣食品的;
举报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举报非法收购、加工地沟油并用于食品流通领域的;
举报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的;
举报未按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举报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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