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终止的情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2、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3、债务相互抵销。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项下债务的制度。5、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也可以免除全部债务。6、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既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
一、保管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保管合同终止事由包括:
(一)清偿
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
(二)解除
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三)抵销
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四)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五)免除
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混同
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二、盗抢险合同是如何终止的
盗抢险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全文9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