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使用的账户可以开立吗
时间:2023-04-21 16:41:44 4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

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应为“XX清算组”或“XX管理人”。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及时撤销临时存款账户。

此外,开立破产清算临时存款账户时,必须撤销存款人原所有的银行结算账户,即存款人应先撤销该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最后办理基本账户销户手续。

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根据法院指定,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其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结构。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全文3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务人 最新知识
针对破产清算使用的账户可以开立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破产清算使用的账户可以开立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