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二手房过户的材料分为买方和卖方两个主体:
1.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2.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3、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
5、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全文6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