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雇主,若仅为员工购置了意外保险而未购买工伤保险,尽管如此,并不妨碍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及展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应该由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分担支付的部分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关于具体的经济赔偿数额,这将会受到伤者职工个人工资水平、伤残级别以及当地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至于意外险的赔偿事宜,则需依据所签订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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