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顺序继承人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还需要起诉确权吗
同顺序继承人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不需要起诉确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如何放弃遗产继承权
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方式如下: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因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三、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什么手续
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的手续如下:
放弃继承权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明确的表示自己愿意放弃遗产的继承。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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