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自婚姻登记机构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计为期30日,若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外改变主意,表示不希望离婚,他们都有权向该机构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需注意的是,截止至上述期限之际,仍应对后延为期30日进行观测,在这段时间里,双方当事人必须与配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争取离婚证书的发放;若未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申请,则默认为已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换言之,这部法律从表面文字解释来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只要夫妻双方决定办理离婚手续,而其中一方在申请提交后的30天内扬言反悔,选择回绝离婚,那么不愿离婚的那一方便可前往相关民政部门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从而导致离婚登记宣布失效。
然而,若在30天后,双方仍然坚定地选择离婚,并共同前往民政部门领取了离婚证书,那么便意味着离婚过程已经顺利完成。
反之,只要有一方未能出席或改变主意,便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进而导致离婚登记宣告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政局判决离婚后能找到婚姻状况吗
在完成由民政局作出的离婚裁决之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档案将会得到及时更新。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民政机关承担着婚姻状态的登记及监管职责,包括依法对新人的婚庆典礼以及离异人士的离婚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一旦离婚裁决正式生效,与之相关的婚姻登记资料也将随之进行相应的修正,以明确显示当事人当前的婚姻状况为单身。
通过合法合规的官方途径,例如前往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查询系统,便可轻松获取并了解到个人最新的婚姻状况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全文9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