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一千元以内不构成犯罪,通常会被要求赔偿,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以下可不可以立案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以下,不可以立案。立案追诉: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
(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
(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认定
故意非法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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