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工伤赔偿一般包括以下的项目: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交通费、食宿费: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康复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按照规定工伤属于劳动纠纷问题,如果产生纠纷的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不受理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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