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提取标的物。因此,当债权人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的履行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时,债务人可以提取标的物。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提取标的物: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工资吗
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但是必须保留债务人的生活所需。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作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全文6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