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集体建设用地的合同效力
时间:2023-03-10 15:52:02 3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双方当事人就租房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租房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补充合同有效的书写包括哪些

补充合同有效的书写包括:

1、主合同编号以及主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

2、注明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

3、变更主合同条款的内容要写清;

4、写明补充协议的效力;

5、写明补充协议的生效时间;

6、最后要有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签章是甲乙双方对协定补充事项的意思表示,表示愿意按照补充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

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

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二、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买卖合同的生效问题,主要分两种情形来看。第一种,是买卖双方签署了书面的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的约定,根据合同条款来确定合同的生效问题;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就根据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一般是合同签字盖章了,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第二种,是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如何确定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最高院关于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法院要根据送货单、收货单等证据,并结合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习惯,来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在实务中,如果有相关的送货单、收货单,法院一般会认定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具体生效或成立的时间,也会根据送货单、收货单的时间来综合认定。

三、签字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立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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