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强占的起诉状
时间:2023-04-07 10:21:13 2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被他人侵占,可以作为原告提出起诉,要写好起诉状。诉状要有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比如本案中可以写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判、赔偿多少钱等。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起诉状的书写要讲求技巧,应注意一些问题,比如:

第一:准确确定原告和被告,原被告告不适格,不准确,都面临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不可不慎。

第二:是否遗漏被告。如果存在可以增加共同被告的情况,一定不要放弃;有时明知列出的共同被告不会承担责任,加上也会产生微妙的效果,给对方施加压力,促成和解的局面经常出现,被告的的数量也尽量多一些。

第三:诉讼请求部分,注意要具体、明确,不要遗漏可请求事项,最大化的主张权利,才会最大化的实现权利,这也为法庭调解作让步尽快实现权利,留有回旋余地,提出诉讼请求的原则是越多越好,能多尽量多。

第四:事实与理由部分,要简练、只要能描述清基本事实就可以,当然这需要一定的基本功。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过分暴露自己的诉讼请求赖以依据的事实。

总之,诉状书写专业性、操作性强,建议请律师代书为宜。

一、土地被私人侵占如何要求赔偿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2、如果双方都认为土地的使用权是自己的,你可以书面要求镇政府或县政府处理,如果政府拒绝做出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行政不作为,让法院判令他们做出处理;如果对方对土地使用权没有争议,就是强占使用,可以直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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