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甲乙双方同意续约的,应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的,本合同于期限届满日终止。
3、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二、工作岗位和地点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担任岗位(职位);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三、工作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确定乙方实行排班轮休制。
白班:时分至时分;
夜班:时分至时分。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四、待遇
1、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工资数额为每月人民币元。试用期的工资为上述约定工资数额的80%。
2、甲方每月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3、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发放值班、夜班补贴和加班工资。
4、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根据工作业绩制定,报院财务备案。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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