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车辆违章不一定需要车主自己处理,司机可以携带信息处理,但如果车主自己违章,必须由车主自己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罚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出具,不出具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车辆违章处理流程一般是怎样的
1、车主在《交通警察》网站填写并提交网上异地处罚申请表单,内容涉及机动车基本信息、驾驶人驾驶证号、有效通讯号码、支付回单编号。
2、网上处罚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到驾驶人或车主提交的表单后,首先查询该车的具体违法内容、罚款是否到帐并与当事人电话对帐。
3、工作人员按内部违法处理流程打印各种法律凭证和收款发票并交付快递公司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法律文书后签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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