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的项目
假如用人单位参与了工伤保险的,当员工遭到工伤,经劳作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作能力判定的,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佐器具装备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医治费用;
(10)工伤住院医治膳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作能力判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付出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付出工伤的员工必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膳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员工住院医治期间的住院膳食补助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70%发给;经同意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规范报销。
(2)罢工留薪期薪酬:工伤员工罢工留薪期内的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付出;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付出。
(3)伤残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组织作业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自己薪酬的70%和60%的伤残补贴。
(4)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作联系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作联系时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付出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
别的,假如用人单位应当参与而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员工发作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规范付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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