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为:
1.财产保全申请的基本事实与理由;
2.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所申请财产保全的基本信息。
一、诉前财产保全法定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店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保护下列内容:
1.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
2.所出租店面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
3.租金。包括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租赁期限。注意租赁期限不要超过二十年。
5.违约责任。
6.争议处理方式。
7.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诉前保全的含义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的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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