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登记事项有哪些?
法律对股东到公司登记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时需要登记的事项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登记前明确各事项才能保证公司注册的顺利完成,公司才能依法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1、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注册资本;
5、公司类型;
6、经营范围;
7、营业期限;
二、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2、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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