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处理他人财物被非法占用
如果发生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让公安机关从中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自诉的方式追索。
民事范畴的相关法律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二、非法占用财物怎么处罚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这样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构成侵占罪,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
2.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
3.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4.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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