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提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和义务人认诺的概念及其在诉讼时效中的作用。权利人起诉后自行撤诉或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驳回不构成提起诉讼,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主张权利可以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使诉讼时效中断。义务人认诺可以是口头或书面通知权利人或其代理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使诉讼时效中断。
1.提出诉讼。这指的是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采取的法律行动。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
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3、义务人认诺。即义务人对权利人作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这种表示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定,使诉讼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以口头或书面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债务等义务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皆构成认诺。
权利人和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内如何主张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和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内如何主张权利呢?首先,权利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提出权利主张,否则将无法在时效期间内行使诉讼权利。其次,如果权利人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权利主张,但在法定起诉期限内起诉的,也可以视为权利人放弃诉讼时效主张。此外,义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自己并非权利人,或者权利人没有提出权利主张。如果义务人能够证明权利人没有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在法定起诉期限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因此,权利人和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内如何主张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权利人起诉后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驳回的,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而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认诺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提出权利主张,否则将无法在时效期间内行使诉讼权利。如果权利人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权利主张,但在法定起诉期限内起诉的,也可以视为权利人放弃诉讼时效主张。义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自己并非权利人,或者权利人没有提出权利主张。如果义务人能够证明权利人没有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在法定起诉期限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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