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牵涉到房地产租赁事宜引发争端时,通常采用以下几种策略予以处理:首先,我们需共同协商化解潜在的纷争。在此种情境之下,如果租约纠纷源于双方的过失或不当行为,则我们主张通过对话与协商的方式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其次,若经由洽谈仍难以达成共识,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可能偏重于诉诸仲裁机构,抑或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均具有同等效力且互不干涉,唯一的差异在于选择何种方式须依据当事人在租约合同中所作的明确约定;第三,即便已决定采纳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过程仍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事前预先设定好仲裁条款;最后,若书面合同并未对此作出规定,且双方未能就仲裁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单独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皆将被视为无效。类似地,若已决定以司法程序(即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若双方在合同中未能作出相应的明确规定,或者在纠纷发生后也未能就仲裁作出任何安排,我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租赁过程中,若因违反基本规定导致租赁合同失效,相关责任人均将面临法律的追责及制裁。同时,若一方未履行其应尽之义务致使租约解除,亦将面临道义上和法律上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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