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
二、办理资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即办件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09号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一楼大厅、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出入境办证窗口201-212窗口。
七、相关政策规定
《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公境〔2011〕3224号)第七条:边防检查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查询本人近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转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境传发〔2014〕129号)第三点:从2014年4月1日起,因私出入境记录的受理范围修改为: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2007年(含)以来的出入境记录。
《转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公境传发〔2015〕335号)第二、三点:对于公民查询2007年以前出入境记录的,如出入境记录暂无异常情况可直接向申请人提供,经查暂无记录、记录不全或申请人有误的,在受理后逐级请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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