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个时机最适合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最好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再做。
一般来说,工伤鉴定应该在伤者伤情相对稳定,影响持续存在或者需要接受治疗或者康复的时候进行。这样可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如果伤者的伤情较为严重,例如导致了残疾或者功能障碍,那么在伤情稳定后尽快进行工伤鉴定是比较合适的。这样可以尽快确定工伤赔偿金额,帮助伤者解决经济问题。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鉴定的程序有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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