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要求掌握委托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
1、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3、委托人可以委托一人或者数人处理委托事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
1 、标的是劳务,属于服务性。
2 、诺成性合同。
3 、有偿和无偿合同均有。
4 、非要式合同。
5 、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的合同。
所谓委托人的事务,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委托人若不委托处理就不得亲自为之的事务。委托事务可以是与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也可以是与非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可以是法律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事务。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处理的事务不能委托。不能委托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
一、委托人又叫什么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当事人;受托人是指基于委托合同,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全文4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