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纠纷的立案标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款纠纷法院立案材料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三、发生借款纠纷法院如何立案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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