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时间:2023-03-11 21:20:32 4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以下要件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3、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怎么处罚量刑

1、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其中,一级文物是指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二级文物是指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三级文物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至于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则是指:(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拉葬、古建筑、古窟寺和石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3)历史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文物保护规定的罪名不包括

不包括除故意毁损文物罪;故意毁损名胜古迹罪;过失毁损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以及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以外的罪名。

三、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如何界定?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界定: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

2、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责任能力 最新知识
针对怎么样才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怎么样才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