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无记录是不符合申领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什么意思???
失业金是指为保证失去工作的职工在失业期间辉获得一定的收入补偿。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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