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与批捕在适用条件、程序及期限上存在区别。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从程序上看,拘留后公安机关下一步的工作就是申请批捕。
一、刑事拘留的保释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的保释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保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保释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保释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一般对于拘留后什么时候提请批捕
一般对于拘留后提请批捕:
1、一般在拘留后3天内被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天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2、对于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天;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
三、刑事案件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拘逮捕在刑事案件中指的是对于被拘留的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如果被批准的,公安机关就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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