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处罚的原则主要是法益侵害性、再犯可能性、可谴责性三个方面。本案中,法益侵害性达到了致人死亡的地步,但因为犯罪主体是精神病人这一特殊身份,刑法对其的可谴责性大大降低,因此不值得刑法处罚,但综合考虑到日后可能还会危害社会或者人民的安全,因此在必要时应当由法院决定进行强制医疗保障,降低其犯可能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正常时犯罪,应当以正常人处理并担刑事责任,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患有精神病,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精神病人砍人怎么判刑
精神病人砍人怎么判刑,主要是看该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我国刑事责任能力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精神病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其砍人不涉及刑事犯罪问题。如果精神病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其砍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如果精神病人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砍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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