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榆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榆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条件
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需求的参保单位与个人
三、榆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地址
受理地点:榆林市民大厦(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交叉口)
四、榆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依据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政令【2009】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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