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3-06-05 18:55:18 4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社秘[2002]4号

各市劳动(社保)局,各行业统筹单位:

最近,一些地方请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按规定实行协保的人员,其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和协保工作,经请示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实行协保,其条件和人员范围按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中央和省属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实行协保的条件和人员范围,按属地原则执行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二、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协保的,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6%;实行原行业统筹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协保的,以所在行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6%。

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后,按规定实行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原企业缴纳。原企业如遇破产关闭,协保期间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企业破产关闭经费和资产变现资金中一次性缴纳。少数企业确实无力缴纳的,由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研究通过其它形式帮助缴纳。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协保人员做好养老保险关系的管理工作。对原企业按规定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协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所在行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计入职工个人帐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单独为协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台帐,作为今后协保人员办理退休和计算待遇的依据。

全文6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养老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