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主体有原告和被告。虽然法律规定了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庭,但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缺席不出庭的,只是原被告不出庭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首先,原被告均有委托律师办理的情况下,原被告本人一般还是需要亲自出庭,陈述自己对是否离婚的意见。如果原被告确实无法出庭,可以向法院出具书面意见,发表自己对是否离婚的看法也是被允许的。如果原告没有请律师,自己则一定要出庭处理离婚诉讼了。如果经过通知后原告开庭时不出庭,法院会按原告撤诉处理,不再审理该案件。被告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法官是否审理该案件,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原告可以坚持诉讼,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进而缺席审判。不过,如果原告想让自己诉讼离婚的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那就需要准备更为充分的证据用以证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比如符合四大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此时会对案件事实进行更为详细的调查。所以这个时候非常考验原告及原告律师的诉讼策略安排是否恰当合理,如果诉讼策略合理恰当,这个婚终究还是能离成的。
一、起诉原告不出庭是什么情况
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在开庭时不出庭,让律师出庭,如果你对代理律师是特别授权的,则对官司一般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也不会对原告不利,但是,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你没有向代理律师交待清楚全部事实经过的,还是应该自己也出庭的。具体是否需要出庭,建议在开庭前具体和律师详细协商确定。
另外,如果是离婚诉讼的,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必须本人出庭,不能全权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而自己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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