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临时车牌的有效期是21天。可以申领三次临时号牌,每次临时号牌有效期不超过7天,如果确实因为牌照制作周期的问题导致无法下发正式牌照的话,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临时牌照的,本地临牌共可以办理三次,也就是21天的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只能在北京市内行驶,不能驶出北京地区,否则将按照无号牌车辆处理。另外,如果使用过期的临时牌照,一旦被交警发现,会被处以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跨省临牌有效期多久
跨省临牌有效期为30天。机动车辆的临时牌照一共分为四种,其中分别是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的临时号牌,试验使用的临时号牌,特种车辆所使用的临时号牌。对于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1、未销售的;
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新车出口销售的;
4、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5、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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