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的房子被强制拆除后,能不能拿到补偿,要依据被强拆的房屋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合法的房屋,有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
(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首先需要作出一个行政处罚决定,比如《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主要依据是《行政处罚法》,一般来说,在作出决定前应当进行一系列调查,调查结束后还应当出具《告知书》,文书中要详细记载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二)进行催告。当事人对于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的,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催告。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拆除的期限;
2、如何拆除,一般是自行拆,不自行拆除的由行政机关拆除;
3、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
(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当事人没有履行处罚决定的,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但前提条件是要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且没有自行拆除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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