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借贷双方对偿还借款日期未作明确约定或无法确定具体日期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规定,借款人可选择随时向贷款方返还借款。
然而在此之前,贷款方可采取催告方式,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贷款方有权要求其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因此,当亲哥哥作为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借款时,您有权依法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同时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对方持续拖欠不还,您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例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其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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