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户口随迁程序为:
1、先到迁入地所属公安局领取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写;
2、写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到迁入地所属的村委会、派出所、公安局;
3、到迁入地所属公安局办证大厅将所有的材料交给办事人员检查;
4、到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迁出户口;到户口迁入地所属派出所上户。
结婚户口随迁
结婚户口随迁流程:
1、迁户口的一方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另一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或居委会证明,到另一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批;
3、审批之后,依法将户口迁入该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全文3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