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
如果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物业解决不了的可以报警处理。
一、施工噪音造成损害要赔偿
现今大家环保意识越来越强,都非常注重自身的身体健康及居住环境。因此,当施工噪音扰民时,受害人都会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处理,或联系城管局、环保局等行政机构举报处理。
只是建筑施工工程、装修施工工程,往往都会涉及很大的利益,工期也非常紧,施工方为了赶工期都会尽可能使用大机械,甚至夜间施工,压根不怕被处罚,往往警察、环保局执法人员走后,又会强行施工,继续噪音扰民。
而噪音扰民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极易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主要表现为听力的损伤、睡眠干扰、人体的生理和心理影响。
当因居民以施工噪音而受到损害的,如生病住院、神经衰弱、听觉受损,饲养动植物死亡等,都可以要求施工方、建设方等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就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在实践中,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索偿:
1、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要求赔偿。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如双方能协商合理解决赔偿问题的,对双方都有利。
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索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要能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施工噪音行为。可通过报警记录、环保局反馈及鉴定部门进行噪音鉴定的报告等,确认施工噪音行为存在。
(2)损害事实。自身受到了哪些损失,如身体健康危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如工地与房屋距离过近、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等。
二、噪音污染的特性
噪声既是一种公害,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
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声学特性
简单地说,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一切声学的特性和规律。但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它的强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是噪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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